各相关学院:
为提高我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依据《安徽工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启动我校2018年度安徽工程大学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资格
(一)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且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项目符合基金支持范围。
(二)申报项目必须具有前期研究基础,并已经取得知识产权属于我校的科技成果,处于待产业化或待转化的阶段;
(三)第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无在研本类别项目。
二、申报范围及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类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中间试验项目;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开发;对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消化吸收及创新开发项目;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等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2、基金项目申报必须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具备相应知识产权,检测报告和前期科技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3.严禁利用他人科技成果进行基金项目申报,一经查实追回所有项目经费,且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4.基金项目产生的技术成果,须能进行产业化和批量推广,单个企业委托的技术定制开发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5. 基金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学校必须具备完全知识产权,没有权属争议。
三、材料报送
9月3日,相关学院科研秘书将项目申请申报书一式8份,学院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汇总清单1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科。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军联系电话:2871175
邮箱:620099725@qq.com
20180529安徽工程大学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docx
科技处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