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负责人及时使用结余资金的通知

发布者:潘真清发布时间:2018-07-09浏览次数: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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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预通知》(国科金函财〔201835号)精神,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查看和使用结余经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定于2019年开始执行该项规定,首次收回剩余经费的是20151231日应结题项目,具体时间待定。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2.docx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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