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8年度我校教师科研工作考核及工作量计算,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1.全体教职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作为第一完成人且以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
2.我校作为合作单位获得的科技奖励和科研项目(以奖励证书或实际到账为准)。
二、统计依据
《安徽工程大学科研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校科字〔2016〕7号)所规定的科研成果类别及工作量计算标准。
三、时间范围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底发表的未能参加当年统计的科研成果。其中收录论文为2017年度出版被SCI、EI、SSCI、A&HCI收录。以我校委托“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
四、工作流程
教师填报成果统计表、向学院提交成果原件→学院汇总并审核、成果公示、向科技处报送成果统计表→科技处复核成果原件、工作量核算→向学院反馈核算结果→学院组织教师核对并签字确认→向科技处报送确认后的工作量核算结果表。
五、具体要求
1.所有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由教师本人负责,如发现统计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应成果的科研工作量并通报所在部门。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审核,并在报送前进行公示。
3.二类、三类论文(除大学本科学报外)须提供检索证明原件,专利、专著等须提供成果原件。
4.横向项目须提供本年度项目经费卡复印件。
5.主办或承办的学术会议、科技平台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计。
6.所有跨年度科研成果不重复计算。
六、材料报送时间
12月21日前各学院进行成果审核和公示,同时报送成果汇总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1),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617581064@qq.com。
联系人:
自然科学管理科 孙刚 2871241
社会科学管理科 石磊 2871241
科技开发部 陈玉 2871175
科技成果转化科 王军 2871175
学报编辑部 陈明珠 2871234
科技处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