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芜湖市科技局启动了2019年芜湖市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工作,现将《关于开展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经科技部、省科技厅验收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评价内容
从科技创新投入、机构创新发展、对外开放服务、成果四个方面,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8年度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三)申报材料
1.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申请表。
2.按照《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自评表》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018年度运行计划和年度自评报告。
4.2018年度财务报告。
二、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经省科技厅验收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
(二)评价内容
从科技创新投入、机构创新发展、对外开放服务、成果四个方面,对省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三)申报材料
1.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申请表。
2.按照《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绩效自评表》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018年度运行计划和年度自评报告。
4.2018年度财务报告。
请相关学院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于10月21日将材料(一式2份胶装)报送到科技处,同时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 kejichu@ahpu.edu.cn.
联系电话:2871435
附件:
科技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