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科研突出业绩奖励办法(试行)》,现决定开展2019年度我校教师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1.全体教职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以“安徽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相关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成果获奖、社会服务成果、科研平台等科研工作中取得的高水平成果和突出业绩。
2.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须持有成果(证书)原件,科研项目以实际到账经费为准。
二、时间范围
1.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2.2018年底取得的未能及时统计的科研成果;
3.2018年度出版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论文。
三、认定办法
成果完成人须填报并提交成果统计表,经学院、学校相关部门审(复)核后予以认定。
四、工作流程
成果完成人填报成果统计表、向学院提交成果原件→学院汇总并审核、成果公示、向科技处报送成果统计表→科技处复核成果原件、工作量核算→向学院反馈核算结果→学院组织教师核对并签字确认→向科技处报送确认后的工作量核算结果表。
五、具体要求
1.所有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由成果完成人负责,如发现统计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应成果的科研工作量并通报所在部门。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审核,并在报送前进行公示。
3.为保证成果认定工作顺利进行,成果完成人要主动提供CSCD(核心)、CSSCI(核心)期刊论文检索报告、学术论文、专利、专著(含必要的出版单位出具的撰写字数证明)等原件,横向项目每一笔到账项目财务报销系统中截图信息(包含主持人信息、到账金额、扣款金额、扣款比例、到账日期等情况)。
4.科技平台立项及建设成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计。
5.跨年度科研成果不重复统计。
六、材料报送时间
12月16日前各学院进行成果审核和公示,同时报送成果汇总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kejichu@ahpu.edu.cn,文件命名为“**学院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七、联系人:
所在科室 | 联系人 | 电话 | 受理范围 |
自然科学管理科 | 孙刚、陈静 | 2871241 | 纵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学术专著、科研成果获奖 |
科技开发部 | 陈玉、闫淑萍 | 2871175 | 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 |
科技成果转化科 | 王军 | 2871175 | 专利、标准 |
学报编辑部 | 陈明珠、倪维维 | 2871234 | 2018年度出版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论文 |
科技处办公室 | 高倩 | 2871435 | 科研平台立项及奖励 |
附件:
1.
关于印发《安徽工程大学科研突出业绩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3.
2018年度出版被SCI、EI、SSCI、A&HCI收录论文统计表.xls
科技处
2019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