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管理工作要求,现决定启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与结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并于2020年1月7日前提交学校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项目结题
1.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在线填写(附件材料需电子化)、在线提交。项目清单见附件2。
2.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时,要求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应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结题报告需财务处盖章,建议在学校放寒假前提交财务处审核填写内容,后录入系统。
4.结题报告在线提交后,需待单位审核通过,再下载PDF版本打印一式2份(不必打印已电子化的附件材料)。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5.结题报告在线提交时间为结题报告在线提交时间为2020年2月13日之前,纸质报告一式两份提交科技处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未按时提交的,基金委将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联系人:孙刚、陈静,2871241.
附件
科技处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