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申报及结题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静发布时间:2020-02-18浏览次数:414

 各学院: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上级要求精神,结合前期管理工作和当前防疫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及结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及结题

20191227日,科技处网站转发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并按照通告要求对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和明确要求梳理编制了《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政策调整要点》供参考。(详见科技处网站: http://kjc.ahpu.edu.cn/2019/1227/c731a129238/page.htm)。请申请人及学院申报及结题工作参照进行。

23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详见科技处网站

http://kjc.ahpu.edu.cn/2020/0203/c731a130106/page.htm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截止时间和结题材料提交时间推迟至420学校因此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各节点时间安排调整如下:

时间节点

内容安排

43-7

二级学院组织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48-9

1)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正式稿;

2)申请人下载打印PDF版本11份(仅需本人签名),应保证纸质申请书内容与电子版一致(附件不包括代表作,但包括上传后的导师同意函、专家推荐信等),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

410-15

科技处完成项目网上审核推荐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在线提交时间调整到46日之前,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提交,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问题解疑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相继发布了《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常见问答》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73/、《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类申请与评审主要事项》http://video.nsfc.gov.cn/?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等系列指导文件,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项目类型、申请条件、限项要求、改革举措、经费管理等内容做了具体说明请申请人对照文件认真学习提高申报质量。

3. 共融机器人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重大研究计划

21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共融机器人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重大研究计划2020年度补充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6/info77431.htm,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人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严格遵守限项规定;

(2)项目拟资助方向为应急问诊与检疫智能作业机器人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传染病房护理多模式作业机器人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

(3)申请书试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截止日期为202052016时。

     请相关学院和老师积极组织申报。

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及验收

为确保广大科研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所有处于申报期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在原定时间要求基础上延后30天,项目验收材料提交时间将3个月延长为6个月。(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20/202002/t20200213_151562.htm

5.其他相关说明

1)项目申报人应及时登录科技处网站仔细研读相关项目通知,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申请及结题工作;项目申报及结题都延期滞后,要充分利用好时间,请申报人努力提高申报书在内容和形式上的文本质量和竞争力。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指导项目申请人修改完善申报书,及时完成相关项目的形式审查等工作,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3)请各学院将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选题一览表(电子版)(标注重点关注项目)于221日前报科技处。

4)如遇上级主管部门的后续相关通知,科技处将及时作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科技处自然科学管理科。

联系人:陈静  2871241    

电子邮箱:525890548@qq.com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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