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现开展我校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1. 2018年度以前(含2018年度)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具体名录详见附件(已结题的项目不再提交结题申请)。
2. 不属于上述年限范围的项目,但批准在一年以上且具备结题条件的也可申报结题验收。
二、结题工作报送材料要求
1.各学院通知2018年度以前(含2018年度)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并提交结项成果;学院首先审核结项报告和成果材料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然后再提交相关材料至科技处。
2.相关规定:
(1)2017年度以前(含2017年度)的项目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教科[2017]2号)相关要求,必须申请结题提交相关材料,如果未达到结题要求,则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2018年度立项的项目如果未达到结题要求,根据管理办法可申请延期,需要填写延期报告,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3.成果要求:
最终成果形式须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预期成果为论文形式的,一般项目要求负责人发表论文不少于两篇,重点项目要求负责人发表论文不少于三篇,成果必须标注项目号。
4.报送材料:
(1)结题报告与结项成果合并装订成册,顺序为:结项报告、成果目录、成果附件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提交2份。
(2)项目申报书纸质版2份。
(3)未能正常结题的申报人提交延期报告纸质版1份。
(4)学院汇总并统一提交《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纸质版1份。
(5)以上材料都需要提交电子版。
5.报送时间:
2020年7月24日前,由学院科研秘书整理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三、联系方式
1、自然科学项目事宜请联系自然科学管理科,联系人:陈静,电子邮箱:chenjing@ahpu.edu.cn,联系电话:2871241。
2、人文社科项目事宜请联系社会科学管理科,联系人:张浩,电子邮箱:zhanghao@ahpu.edu.cn,联系电话:2871241。
附件7: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20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