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重大项目
2.重点项目(含辅导员专项)
3.依托省教育厅公共科研平台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二、申报指标
根据教育厅文件推荐指标,我校自然科学重大项目不超过3项、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不超过2项,其余为重点项目。具体推荐指标及评审方案将另行通知。
三、研究周期及经费资助
1.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之日起算。
2.经费申请额度,自然科学:重大项目20万元,重点项目6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5万元,重点项目2万元。
四、申报条件
1.每人限报一个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所有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本次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2.主持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近四年(2017-2020)有公开发表过的学术成果,并申报过国家科学基金。
3. 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或拥有相应领域的高水平研究成果。
4.在研国家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教育厅各类科研项(不含教研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主持人不予申报。
5.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科研项目内容重复。
6.重点项目的立项向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倾斜。
7.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省级公共平台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该平台的重点研究方向。
8.辅导员专项的申报人必须是专职辅导员或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不受申报条件2、条件6的限制),且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是思想政治教育或学生工作方面。
五、结题要求
1. 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形式”列明的内容。
2. 最终成果应与研究任务及研究内容紧密相关。
3.以论文作为成果的,论文须正式发表,且须明确标注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结题依据。
4.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正式的研究报告并附上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直厅局单位开具的采纳应用证明。
5.以软件系统作为成果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
6.以著作作为成果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正式出版的著作出版物,并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7.以专利作为成果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正式的专利证书。
8.重大项目须产生高水平研究成果,必须对学科建设具有有效的支撑作用。
六、工作安排及要求
1.学院评审推荐
各二级学院须对申报材料做好申报资格把关和形式审查等工作,并根据科技处通知的时间节点,做好申报材料的整理、汇总和报送工作。学院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虚假内容的,则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及学院的相关指标。
2.申报推荐及报送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推荐申报(各学院具体限额指标另行通知),教师归属到业务所在学院,辅导员归属到学生处统一审核推荐。
报送时间:
(1)请各学院于10月15日上午12点前,报送重大项目申报材料。
(2)请各学院于10月19日上午12点前,报送重点项目申报材料。
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整理汇总后由院科研秘书按学科属性分别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2)申报材料包括:实名版纸质申请书1份、匿名版纸质申请书3份(请下载使用2020年最新版本申请书,报送Word格式,命名方式:XXX实名版.doc,XXX匿名版.doc,双面打印,A4装订)、汇总表及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七、项目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通知项目申请人对照《2020年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值集对照表》要求填写《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和《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预算表中管理费为总经费的5%,不设置绩效支出和间接成本补偿(其他支出)费用。
联系人:陈静、张浩 联系电话:2871241
科技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