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我校教师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1.全体教职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以“安徽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他情况,按照校科字〔2019〕6号文件)的相关科研项目、学术论文(2020年理工A类、CSCD核心、文科A类、文科B类、CSSCI核心)、学术著作、科研获奖、社会服务、发明专利、科研平台等科研工作中取得的科研成果。
2. 理工A类、CSCD核心、文科A类、文科B类、CSSCI核心、学术著作、发明专利等须持有成果(证书)原件,科研项目以实际到账经费为准。
二、时间范围
1.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2.2019年底取得的未能及时统计的科研成果;
三、认定办法
成果完成人须填报并提交成果统计表,经学院、学校相关部门审(复)核后予以认定。
四、工作流程
成果完成人填报成果统计表、向学院提交成果原件→学院汇总并审核、成果公示、向科技处报送成果统计表→科技处复核成果原件→向学院反馈核算结果→学院组织教师核对并签字确认后报科技处。
五、具体要求
1.所有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由成果完成人负责,如发现统计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应成果并通报所在学院。
2.部门人员的统计工作归口到业务所在学院,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审核,并在报送前进行公示。
3.为保证成果认定工作顺利进行,成果完成人要主动提供CSCD(核心)、CSSCI(核心)期刊论文检索报告、发明专利、专著(含必要的出版单位出具的撰写字数证明)等原件,纵、横向项目以科技处统计后下发到各学院由教师核对确认,如有错误或遗漏请补充填报及相关证明材料。
4.科技平台立项及建设成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计。
5.跨年度科研成果不重复统计。
六、材料报送时间
12月14日前各学院进行成果审核和公示,同时报送成果汇总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1),电子文档发送至kejichu@ahpu.edu.cn,文件命名为“**学院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七、联系人:
所在科室 | 联系人 | 电话 | 受理范围 |
自然科学管理科 | 陈静 | 2871241 | 纵向(自然)科研项目到账经费、科研成果获奖 |
社会科学管理科 | 张浩 | 2871241 | 纵向(人文)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学术专著、 |
科技开发部 | 陈孟元 闫淑萍 | 2871175 | 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 |
成果转化科 | 陈玉 | 2871175 | 知识产权及科研平台 |
学报编辑部 | 陈明珠 倪维维 | 2871234 | 2020年理工A类、CSCD核心、文科A类、文科B类、CSSCI核心 |
科技处
2020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