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发布了《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现将该通知发给你们,并就我校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课题申报通知、课题申报组织办法等可查阅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12749964171366,相关申报书、活页等材料详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4月9日之前的,或在4月9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至(3)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9)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0)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6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20万元、青年课题为20万元、西部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报材料和报送时间
3月25日下午3-5点,各学院统一报送审查汇总后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汇总表》到科技处。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以及电子版;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6份,以及电子版。《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及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
联系电话:2871241
电子邮箱:zhanghao@ahpu.edu.cn
科技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