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55 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的科研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能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
2、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如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是科研工作的真正组织者和领导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
3、我校可推荐申报1项。
各相关学院按上述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并于9月25日前将《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书》(纸质版3份,其中实名版1份,匿名版2份)、《2021年度安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
其它未尽事项,请阅读附件通知或联系科技处,电话:2871175。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 2021年度安徽省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科技处
2021年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