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静发布时间:2021-09-27浏览次数:2705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1358号)精神,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和面上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及其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符合《办法》相关规定。

1、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较好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2、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3、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所有申报项目不限定依托单位申报指标。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2项,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两个。

2、杰青项目、优青项目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提交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只需明确项目经费总额。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提出项目申请。2021年到期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

4、优青项目面向省属依托单位,项目申请人申请次数合计不超过2次(含杰青项目申请),提出申请计数。杰青项目面向全省依托单位,项目申请人申请次数合计不超过2次,提出申请计数。

5、严禁申报人以已获得立项资助或已申请国家及地方财政资助课题的相同或相似的内容申报本次项目,否则一经查出,将在今后各类限项推荐的申报工作中,取消本人的推荐资格2年。

请各学院认真对照《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申报人申请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2、申请人登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https://sso.ahzwfw.gov.cn/)点击“注册”按钮,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然后登陆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在“个人基本信息”中变更单位为“安徽工程大学”。科技处审核后申请人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应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

3、请各学院于10月18日前将本学院申报情况一览表报送至科技处(见附件2)。学校将对申报人申请资格和限项要求进行审查和公示。

4、项目系统从2021年10月8日起开放申报填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4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下载打印书面材料(A4幅)(一式两份)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27日。

联系人:陈静,李桂善  电话:2871241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xlsx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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