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依据《安徽工程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科字〔2019〕5号)、《安徽工程大学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校科字〔2020〕2号),经研究决定对学校各类科研平台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请各依托学院和平台负责人对照科研平台年度建设计划任务书全面总结科研平台年度建设进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标准
我校作为依托单位的省部级科研平台和学校设立的校级科研平台,其中科技厅、经信委、发改委主管的科研平台对照《安徽工程大学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其它省部级及校级平台对照《安徽工程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检查。(参见附件1、2)
二、检查内容
1.科研平台基本概况。包括师资队伍、研究方向、平台用房、特色优势、日常管理等。
2.科学研究。包括:承担项目和经费情况;以平台人员署名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准专利、获奖成果情况;产学研到账经费及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
3.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包括:科研平台流动人员情况、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培养、国内外学术交流。
4.科研平台建设存在不足、改进措施及建议等。
三、检查方式
撰写《科研平台建设总结报告》(附件3)。依托学院对所属科研平台组织考核,对照《安徽工程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安徽工程大学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中年度考核标准形成自评等级,科技处组织专家审定。
四、提交材料
《科研平台建设总结报告》(含自评等级)纸质版一式2份(其中1份带附件证明材料),并附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提交至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人:陈老师,电话:2871175。
附件:
安徽工程大学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一览表(科技厅、经信委、发改委).doc
安徽工程大学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doc
科技处
2021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