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我校教师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按《安徽工程大学科研突出业绩绩点核算办法(试行)》(校科字[2020]1号)要求,统计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不在文件范围内及时间范围内的,不以核算。
二、工作流程
成果完成人填报成果统计表、向学院提交成果原件 → 学院汇总并审核、成果公示、向科技处报送成果统计表 → 科技处复核成果原件 → 向学院反馈核算结果 → 学院组织教师核对并签字确认后报科技处。
三、注意事项
1.所有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由成果完成人负责,如发现统计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应成果并通报所在学院。
2.部门人员的统计工作归口到业务所在学院,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审核,并在报送前进行公示。
3.为保证成果认定工作顺利进行,成果完成人要主动提供CSCD(核心)、CSSCI(核心)期刊论文检索报告、发明专利提供发明证书复印件,2019年后授权的发明专利转让提供财务证明及转让协议复印件即可,制订的标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纵、横向项目以科技处统计后下发到各学院由教师核对确认,如有错误或遗漏请补充填报及相关证明材料。
4.科技平台立项及建设成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计。
5.跨年度科研成果不重复统计。
四、材料报送时间
12月22日前各学院进行成果审核和公示,同时报送成果汇总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1),电子文档发送至kejichu@ahpu.edu.cn,文件命名为“**学院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五、其他
如老师在填报中有疑问,本周五下午科研秘书可到科技处进行集中反馈,暂不受理教师个人申请。
所在科室 | 联系人 | 受理范围 |
自然科学管理科 | 陈静 李桂善 | 纵向(自然)科研项目到账经费、科研成果获奖 |
社会科学管理科 | 黄江胜 | 纵向(人文)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学术专著 |
科技开发部 | 闫淑萍 | 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 |
成果转化科 | 陈玉 | 知识产权及科研平台 |
学报编辑部 | 陈明珠 倪维维 | 2021年理工A类、CSCD核心、文科A类、文科B类、CSSCI核心 |
科技处
2021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