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对标申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平台,根据校科字〔2021〕5号文件精神,特组织安徽工程大学国家级科研平台培育建设的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培育平台的条件
具体参见校科字〔2021〕5号文件(见附件1)相关要求。
二、培育平台建设的目标
1.经过3-5年的建设,能够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全面提升我校科研平台的整体实力,支撑相关学科的快速发展。
2.经过3-5年的建设,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特色,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达到申报国家级平台的基本条件,力争获得突破。
三、培育平台的申报
各学院限报1个新兴领域平台或以现有省级重点平台(见附件2)作为申报,根据遴选条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申请,认真填写《安徽工程大学国家级科研平台培育建设申请书》(见附件3)。填报的成果必须与学科方向具有相关性,平台人员需明确核心及一般人员的数量及具体人员名单(学校组织考核时,成果必须是各平台提交的人员或者新引进人才的成果)。经平台所在学院审核后报送科技处,同时应上报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附件一份)(原件备查)。
四、申报书的报送时间
2022年新学期开学第二周周五(2022年3月4日)上午之前上报材料。胶装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含附件),并附电子版报送到科技处成果科。
五、其他
1.本次申报平台所在学院应当在整合学院资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后上报,上报材料时需附上学院论证情况说明。
2.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国家级科研平台培育建设办法(试行)》中的遴选程序的规定,本次申报为初步确定培育对象的候选平台,一年后进行考核;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可实施动态调整。
3.鼓励各学院以新兴领域平台申报。
联系人:陈玉,电话:2871175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工程大学国家级科研平台培育建设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科技处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