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标申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平台,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国家级科研平台培育建设办法(试行)》(校科字〔2021〕5号)文件精神,科技处于2022年7月1日组织校外专家对安徽工程大学国家级培育平台申报进行了现场答辩评审,评审专家现场听取了各申报平台负责人汇报,查阅了申报材料,经评审专家打分评审,拟遴选新能源汽车动力与驱动重点实验室(依托学院;机械工程学院)、“高端装备先进感知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依托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功能配合物材料化学与应用重点实验室(依托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3个平台入选首批安徽工程大学国家级平台培育建设。
入选的平台应严格按照《安徽工程大学国家级科研平台培育建设办法(试行)》进行建设,相关要求如下:
1.本次遴选的平台,建设周期为3年。
2.请入选的平台,从师资队伍、研究方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制定三年平台建设方案,明确平台建设定位、建设目标和具体建设项目,落实平台建设任务并及时提交计划书。
3.请入选的平台进行资源整合,需要整合其他学院资源的,请在计划书中予以明确,并明确经费分配比例和工作任务,经各学院确认签字后交科技处备案。
4.建设期内,要求入选的平台能够自主或参与申报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并获批。
5.对其他没有入选的平台,在后续的建设中若能够自主申报或参与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的申报并获批的将自动列入国家级平台培育,并予以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6日~2022年7月28日
公示期间,校内相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向科技处反映。
联系电话:0553-2871175;ychen81806@ahpu.edu.cn
联系人:陈玉
科技处
2022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