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区〔2020〕128号)、《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三年行动方案》(皖科区秘 [2022] 224号)、《安徽工程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暂行)》(校字 2022 〕1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正在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赋权的成果应具备权属清晰、应用前景明朗、承接对象明确、科研人员转化意愿强烈等条件,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事关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成果暂不纳入赋权范围,学校初步列出了成果负面清单范围,请按照模板收集、汇总本学院成果负面清单,于8月25日前将负面清单汇总报送成果科(盖章扫描版+电子版)。
注:专利权人为多家单位的专利此次必须填报进附件1。
联系人:陈玉
科技处
2022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