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提高结题项目的成果质量和结项率,现将2022年度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功能配合物材料化学与应用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洁净能源材料与资源物质转化化学安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和“安徽省洁净催化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共15项(附件1)。
(二)中期检查内容
1. 研究进展情况。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2. 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阶段性成果清单、代表性成果简介等。
3. 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4. 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
(三)材料和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并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扫描材料等电子版以PDF格式保存)。检查材料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电子版(PDF版)发送至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指定邮箱(详见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有权作撤项处理,并报备相关主管部门。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划拨项目经费的主要依据。对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将暂停项目经费的划拨。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2020年立项的“功能配合物材料化学与应用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洁净能源材料与资源物质转化化学安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和“安徽省洁净催化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共32项(附件3)。
(二)材料和时间要求
根据项目计划书,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并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扫描材料等电子版以PDF格式保存)。结题验收材料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电子版(PDF版)发送至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指定邮箱(详见联系方式),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三份送到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项目负责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有权作撤项处理,并报备相关主管部门。
(三)其他
对未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时间最长1年,并填写《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对无故不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将对项目进行撤项处理。
三、联系方式
(一)功能配合物材料化学与应用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李传平,2903505659@qq.com
(二)洁净能源材料与资源物质转化化学安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杨超,yangchao@ahpu.edu.cn
(三)安徽省洁净催化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石志盛,shizhisheng@ahpu.edu.cn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2.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4.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5.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