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我校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者:高倩发布时间:2022-11-10浏览次数:1423

为落实有组织科研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为各类科技奖励申报做好培育,规范科技成果登记与发布等相关事项,保证及时、准确和完整地汇集科技成果信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结合学校实际开展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一、科技成果登记对象为:我校全体教职员工。

二、科技成果登记范围:

1.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已结题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成果。项目结题须具备结题批文或结题验收、鉴定意见。

2.非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技术标准、专利、植物新品种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

3.具体操作见附件。

  1. 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科技管理部门将科技成果登记情况作为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后续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

2.项目负责人和成果完成人积极填报,成果登记是申报省级以上科技奖励和享受有关奖励政策的必要条件;

 

附件:科技成果登记操作流程-1109.pdf

科技处

202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