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 号)及《安徽工程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2022〕15 号)等规定,经科技处、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所在学院协商,科技处研究讨论,拟将下述112项科技成果相关知识产权赋权给肖平等相关团队,现公示如下。(见附件:清单)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技处反映。
联系人:陈玉
联系电话:2871175
科技处
2022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