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黄江胜发布时间:2023-05-10浏览次数:143

各相关学院:

  安徽省教育厅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规办)“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http://onsgep.moe.edu.cn)要求(见科技处通知公告栏),现就我省申报工作安排进行了补充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工作安排

根据全规办要求,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分两个阶段组织申报,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一)第一阶段材料报送

申报人所在学院汇总,统一将纸质材料和申报材料汇总电子版于51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

纸质材料包括:国家重大项目《投标书》和其他类别课题《申报书》《活页》,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3份;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1和附件2,含盖章PDF版和可编辑EXCEL版)。

518日学校将材料报送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限额,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进行初选。

(二)第二阶段网络申报

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521日前通知通过审核、初选的课题申报人进行网络申报。课题申报人务必于6524时前完成所有网络申报程序,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全规办不再受理申报。

二、其他事项

(一)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务必严格遵守申报各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课题申请人和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2023年度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按照全规办公告要求认真审核所有申报材料,关注课题申报的类别、范围、申请人资质等方面的要求。全规办对于本年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明年将削减申报名额。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xls 

 

 

 

 

未尽事宜请联系社会科学管理科。

联系人:黄江胜     联系电话:2871175

科技处

202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