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管理规定,横向科研项目以项目合同约定为依据开展研究工作,项目到期后须办理结题手续并报科技处备案。
现对2018年1月以来签订合同的横向项目开展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监督到期但尚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开展结题验收,规范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附件1),由项目委托方签署意见并盖章。
2.确有特殊原因(如项目委托单位注销等)不能办理正常结题的,由学院提交说明材料并附不能正常结题项目清单,经学校研究后确定结题方式。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针对不配合项目结题的个人,学校将研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各学院2018年1月以来未结题横向项目将以电子文件方式发至各学院,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3年11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科技处。
联系人:闫淑萍 李晓莉 电话:2871241。
科技处
2023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