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开展我校教师本年度科研论文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全体教职员工以“安徽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且被SCI、EI、SSCI、A&HCI收录论文;
2.全体教职员工以“安徽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2023年度发表的经学校认定的理工及交叉学科类A类期刊论文及人文社会科学类A类、B类、C类期刊论文;
3.“安徽工程大学”作为第二作者单位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或SSCI一区及以上的学术论文,每人仅申报统计1篇;
4.符合上述统计范围科研论文,每人每年申报限制在4篇之内,其中外文期刊论文不超过3篇;
5.收录论文分区依据《2022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大类分区为准;SCI/SSCI/EI论文收录及分区认定由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或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出具收录证明。
二、统计流程
1.统计流程包括:教师填报科研论文统计表→学院组织审核并核定收录论文分区情况(论文真实性及分区核定)→学院汇总后向科技处报送统计表→科技处组织复核;
2.论文完成人须填报科研论文统计表(见附件1),并提交论文收录证明(原件)供学院备查;经学院汇总、审核后报送科技处。
3.学院须整理、汇总收录论文证明(原件),备科技处复查。
三、具体要求
1.论文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均为我校教职员工的,仅统计一次,不可重复提交;
2.所有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由论文完成人负责,如发现统计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应学术成果的科研工作量并通报所在学院及部门;
3.教职工绩点由各学院集中申报,学院负责把关审核,对申报业绩的真实性负责;
四、材料报送时间
2023年12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论文汇总工作,同时报送科研论文汇总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1-3;汇总表须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盖章)至科技处1109室。汇总表(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文档发送至kejichu@ahpu.edu.cn。
附件1.2022年度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论文统计表.xls
附件2.2023年度发表经学校认定的理工及交叉学科类A类期刊论文统计表.xls
附件3.2023年度发表经学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类A类、B类、C类期刊论文统计表.xls
附件4.安徽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科A类、B类中文期刊理工学科A类中文期刊目录(试行).docx
安徽工程大学科技处
2023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