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旅部科技教育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将开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成员信息核查及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信息核查请各单位对本单位在库专家开展信息核查,基础数据将分别发送至相关学院科研秘书(详见《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核实情况表》)。核查内容包括:有无违法违纪情况;有无相关问题;有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有无发布不良言论情况;有无健康因素无法承担工作情况等。请各单位核查后提出明确意见。
二、补充推荐在原有专家库的基础上,此次进行补充推荐,各单位新增专家人数不超过现有人数的10%,推荐条件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研究领域属于艺术学方向,具体为:艺术基础理论、戏曲与曲艺、戏剧与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艺术设计、文化艺术综合。
3.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1959年4月后出生);少数优秀青年专家(年龄不超过40岁,1984年4月后出生)可放宽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政府部门人员行政职务为正处级及以上。
4.科研能力强,学术造诣深,实际从事研究工作,一般应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广泛的学术视野。
5.学风严谨、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善于创新,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三、信息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4年4月22日前报送《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核实情况表》和《新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和盖章PDF版),并于5月10日前组织名单涉及的专家(含通过核查的在库专家及新增专家)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更新相关信息。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2871174。
科技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