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江胜发布时间:2024-05-29浏览次数:1411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相关政策,加强校院二级管理,现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科字〔20193号),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2022年获批的校级科研项目及20192020延期的校级科研项目。

2、各学院对照《安徽工程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科字〔20193号)文件,制定具体验收方案,可采取结题材料评审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3、报送材料要求:各学院根据结题情况,将项目结题说明、项目审查及结项验收汇总表(见附件)报送科技处。

4、报送材料包括签字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为621日,逾期不予受理。自然类项目报送自然科学管理科,人文社科类项目报送社科管理科。

5、项目结题报告等过程管理材料由学院自行建立科研档案予以保管。

 

附件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说明.docx

   项目审查及结项验收汇总表.xlsx

 



自然科学管理科联系人:陈静、罗佩蓉,联系电话:2871241

社科管理科联系人:黄江胜,联系电话:2871174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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