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相关政策,加强校院二级管理,现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科字〔2019〕3号),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2022年获批的校级科研项目及2019、2020延期的校级科研项目。
2、各学院对照《安徽工程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科字〔2019〕3号)文件,制定具体验收方案,可采取结题材料评审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3、报送材料要求:各学院根据结题情况,将项目结题说明、项目审查及结项验收汇总表(见附件)报送科技处。
4、报送材料包括签字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自然类项目报送自然科学管理科,人文社科类项目报送社科管理科。
5、项目结题报告等过程管理材料由学院自行建立科研档案予以保管。
自然科学管理科联系人:陈静、罗佩蓉,联系电话:2871241
社科管理科联系人:黄江胜,联系电话:2871174
科技处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