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我省部分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青年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阶段性成果情况。
三、检查方法与时间节点安排
1.此次中期检查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各单位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上参加中检,11月18日前,在系统提交的中检材料。
2.11月20日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完成本单位中期检查工作,包括对项目负责人在系统提交的中检信息进行审核,同时根据中期检查情况以及平台生成的统计数据,撰写本单位年度检查报告并上传。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联系人:黄江胜,联系电话:2871174。
科技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