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芜湖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2025年度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校院所类研发中心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是在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
2.依托单位拥有申报领域内2件以上发明专利或5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发表论文5篇以上。
3.拥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所及开展技术研发和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研发试验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总额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4.拥有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研发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50%。
5.与在芜企业有着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
二、申报材料
负责人应对照《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1.负责人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胶装一式一份),由所在学院汇总后报送至科技处。
2.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等),于2025年8月1日前将《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汇总表》盖章后与申报书(无需盖学院章)一并报科技处,同时打包报送汇总表和申报书电子版。
联系方式:李老师 15255320232
附件:附件.zip
安徽工程大学科技处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