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计划内自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静发布时间:2025-10-01浏览次数:11

相关学院、有关部门

芜湖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计划内自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方式

1.项目聚焦芜湖市十大新兴产业及民生社发领域开展课题研究。

2.项目所需研发经费全额由申报单位自筹。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是事业单位性质的在芜各高校,市级及以上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

2.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实施期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算。

3.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

4.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

5.同一个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个项目。

6.项目主持人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7.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8.申报项目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9.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三、申报流程

1.各单位申报。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由二级单位组织申报、审核及推荐。并于1014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推荐函(签字盖章版)及推荐清单(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

2.学校推荐。学校依据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以及本单位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审核、评审,并择优推荐至科技局。该项目为限额推荐,推荐项目总数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然科学管理科,电话:2871174

附件:

 附件.doc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