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工智能+科学研究”领域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静发布时间:2025-10-01浏览次数:10

相关学院、有关部门

科技厅发布了征集人工智能+科学研究领域专家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和诚信准则,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不超过60周岁(院士及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除外);

(三)从事人工智能+科学研究领域算法、模型和自动化科学仪器等领域研究与应用;或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在化学、材料、生物等领域进行科学研究;

(四)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研发项目,有相关领域高水平论文、专利等2项以上科研成果。企业专家不受本条件限制。

请于10月14日前将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保送至科技处1118

联系方式;自然科学管理科,2871174

附件AI4S领域专家推荐表.doc

 

2025年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