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现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相关学院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对申报条件和资格的规定。
2.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见附件)。
3.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
4.本次申报实行学校限额推荐,后续安排敬请留意科技处网站通知公告栏。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553-2871435。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pdf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docx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docx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docx
链接:
科技处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