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号)、《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科区〔2023〕13号)、《安徽工程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方案》(校科字〔2025〕2号)、《安徽工程大学以约定收益为基础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后转让方案》(校科字〔2025〕3号)、《安徽工程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后作价入股工作流程》(校科字〔2025〕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团队申请、学院和职能部门审核、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我校赋予蒯龙团队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后学校留存份额转让及作价入股有关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10月23日 - 2025年11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安徽工程大学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0553-2871175,lgs@mail.ahpu.edu.cn
附件:
安徽工程大学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权后份额转让及作价入股信息汇总表(公示).xlsx
安徽工程大学科技处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