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申报】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杨爽发布时间:2025-10-31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5)389号)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链接),申报条件和资格要符合该通知的规定。

2.学校推荐名额为3项。

3.申请人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网址: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4.申请材料提交:《申报评审表》3份、证明材料、成果材料需按《申报答疑》分类和格式要求上报。《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应保持一致,和申报无关的信息和材料无需提供。

5.所有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6.各单位于11月6日(周四)下午前将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553-2871435,邮箱:279236906@qq.com。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最终推荐成果要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链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3/moe_2557/moe_2558/202510/t20251022_1417635.html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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