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号)、《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科区〔2023〕13号)、《安徽工程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方案》(校科字〔2025〕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我校赋予万杰团队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有关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12月9日 - 2025年12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安徽工程大学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0553-2871175,lgs@mail.ahpu.edu.cn
附件:
安徽工程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公示(2025年第13批).xlsx
安徽工程大学科技处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