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安徽省科技厅、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等上级主管部门最新管理办法及《安徽工程大学纵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校科字〔2026〕1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开展绩效提取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提取标准
(1)本次绩效提取仅限于在研的纵向科研项目。
(2)绩效只能发放给项目组成员(校内),非项目组成员不得提取绩效;不得给学生发放绩效。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发放绩效:
①被撤项或终止的,项目负责人须全额退还;
②经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不予发放;如绩效费用已发放,须全额退还;
③经认定有违反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等行为的不予发放;如绩效费用已发放,须全额退还。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成员承担的任务和做出的贡献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向所在学院提交《安徽工程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学院科研项目绩效提取汇总表》、通过“学校统发管理系统”平台导出的科研绩效发放表(项目绩效均已纳入个人账户,发放说明为“2026年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从个人账户支出”,并注明账户)、必要证明材料等。
(2)学院审核。业务所在学院审核相关材料,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报科技处备案。各学院向科技处报送《学院科研项目绩效提取汇总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PDF)材料备案。
(4)报财务发放。5月25日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科研绩效发放表等材料递交财务处办理发放手续。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做好《安徽工程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学院科研项目绩效提取汇总表》等材料的留档备查工作。
(2)各学院发放项目绩效前均须向科技处报送《学院科研项目绩效提取汇总表》进行备案,理工类学院报送至自然科学管理科,社科类学院报送社会科学管理科。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科技处
2026年5月7日
附件:1.
安徽工程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