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安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皖科基秘〔2026〕76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查及校内外专家指导,现将我校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指南建议进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材料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本部门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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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安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拟推荐清单.docx
科技处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