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号)、《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科区〔2023〕13号)、《安徽工程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方案》(校科字〔2025〕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我校赋予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戴清源团队,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刘有余团队,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强俊团队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及转化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6月16日 - 2026年6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安徽工程大学科技处反馈。
联系人:李老师,lgs@mail.ahpu.edu.cn
附件:
安徽工程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及转化信息汇总表(2026年第12批).xlsx
安徽工程大学科技处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