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落实上级相关工作要求,规范我校横向科研项目外协管理,强化科研诚信建设,防范科研管理风险,学校决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开展横向科研项目(外协)事前校内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适用范围
全校各类横向科研项目外协事项,除涉密及依规不予公开的项目外,均须开展事前校内公示,未完成公示的项目不得开展外协工作。
二、正式执行时间
公示工作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所有新增横向科研外协项目须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完成事前公示及报送流程。
三、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严格对照统一公示模板(见附件),如实、完整、规范填报外协项目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各学院负责对本单位外协公示材料进行初审把关,核实外协必要性、合作单位资质、合作内容等关键信息,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由科技处挂网公示。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须严格落实外协公示工作要求,规范项目外协全流程管理,严守科研诚信底线,杜绝虚假公示、违规外协等行为。科技处将开展常态化监督,对未按规定履行事前公示程序、擅自开展外协合作的项目,将依据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26年0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