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更新安徽省新产品鉴定专家库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推荐新产品鉴定专家入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办事公正。
2. 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与专业技术相关的工作。
3. 业务素质高,熟悉国家及我省产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沟通能力,熟悉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产品。
4.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对企业新产品研发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5.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有关要求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9月14日前将《安徽省新产品鉴定专家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1119办公室,同时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报至学院,各学院汇总后报至科技处。
联系人:成果与平台管理科李老师,0553-2871175。
附件:
科技处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