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陈静发布时间:2026-09-02浏览次数:10

各有关相关学院: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在2025年7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项目(课题)骨干投入项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每年3个月。

3.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其他具体要求见申报指南文件。

三、我校申报安排

申报书网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9月3日8:00至2026年10月8日16:00。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联系科技处。


科技处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