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要求,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建立规范的内部工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我校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按要求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实事求是地填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进行评分,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全面反映预算执行情况、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以及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逐条分析,提出解决方案。 请各学院于2020年6月5日前,统一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绩效自评报告》(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
2020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