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芜湖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的通知》(附件1),请通知相关平台负责人按照要求做好绩效评价材料准备及报送工作。现就学校牵头的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经安徽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平台名称 | 主管部门 | 平台类别 | 获批时间 | 负责人 | 依托学院 |
安徽省纺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省科技厅 |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2006 | 李长龙 | 纺织服装学院 |
(二)评价内容
从科技创新投入、机构创新发展、对外开放服务、成果等四个方面,开展绩效评价。
(三)有关要求
1.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申请表(见附件2)。
2.按照《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024年度运行计划和年度自评报告(自拟)。
4.2024年度财务报告(自拟,需自行加盖财务章)。
二、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经安徽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
平台名称 | 主管部门 | 平台类别 | 获批时间 | 负责人 | 依托学院 |
安徽省先进检测与智能感知重点实验室 | 省科技厅 | 省重点实验室 | 2008 | 高文根 | 电气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
安徽省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重点实验室 | 省科技厅 | 省重点实验室 | 2008 | 孙宇峰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安徽省功能配合物材料化学与应用重点实验室 | 省科技厅 | 省重点实验室 | 2019 | 王绍武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智能汽车线控底盘系统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 省科技厅 | 省重点实验室 | 2023 | 肖平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二)评价内容
从科技创新投入、机构创新发展、对外开放服务、成果等四个方面,开展绩效评价。
(三)有关要求
1.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申请表(见附件2)。
2.按照《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024年度运行计划和年度自评报告(自拟)。
4.2024年度财务报告(自拟)。
三、材料报送要求
根据属地鸠江区科技局要求,请各学院做好绩效评价材料的审核把关,并于9月25日前将绩效评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至科技处,科技处统一办理盖章及材料报送事宜。
附件:
附件1 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