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学校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有组织科研,聚焦大平台、大团队、大项目、大成果精准培育与统筹布局,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揭榜挂帅”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文件精神,学校现启动2026年度“揭榜挂帅”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与标准
本次“揭榜挂帅”专项项目分为项目类、平台类、奖项类、咨政类四大类别,分类予以经费资助。2026年度拟立项7项左右,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实行“里程碑”节点考核管理,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20%作为启动经费,剩余经费根据各阶段任务考核完成情况分批次拨付;专项经费用于项目研究直接经费,使用与管理参照学校纵向科研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一)项目类
Ⅰ类:立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不含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专项)、科技创新2030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部门推荐和自由申请),拟资助50万元。
Ⅱ类: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区域联合基金)等到校经费达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拟资助30万元。
Ⅲ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专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点专项项目,拟资助20万元。
(二)平台类
参与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拟资助50万元;参与获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单位排名前三),拟资助30万元。
(三)奖项类
获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单位排名前二)或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拟资助30万元。
(四)咨政类
获国家级领导人批示采纳的咨政报告,拟资助20万元;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采纳的咨政报告,拟资助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类的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类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原创性成果。
2.在项目研究期间具备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及各类重大(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资格。
(二)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学术水平,学风优良,责任心强,能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三、管理考核要求
项目实行“里程碑”节点考核,以成果培育为核心目标。项目在培育周期内成功取得对应类别重大科研成果的,视为考核合格、自动结题。
四、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
(二)项目不资助已有成果。同一科研成果仅用于支持一项“揭榜挂帅”项目的结题,不得重复使用。
(三)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相应的《安徽工程大学重大科研成果“揭榜挂帅”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安徽工程大学重大科研成果“揭榜挂帅”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
(四)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审核盖章后的申请书(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于7月27日前报送至科技处(A座1112室),同时将对应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uangyang@ahpu.edu.cn。
(五)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立项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纳入项目库。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435。
附件: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揭榜挂帅”专项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 2026年度安徽工程大学“揭榜挂帅”专项项目汇总表.docx
科技处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