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基金申报选题论证的通知

发布者:陈静发布时间:2026-11-0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落实10月29日2027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动员部署会的工作要求,学校定于2026年11月3日至11月30日开展2027年度国家级(部级)科研项目申报选题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

拟申报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艺术基金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各类国家级(部级)科研项目的选题。

二、论证时间

2026年11月3日至30日。

三、专家聘请

(一)各二级学院须结合本学院学科特点,聘请校内外高水平专家组成论证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人,鼓励聘请具有国家基金项目评审经验的专家担任组长。

(二)专家应聘请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主持过国家基金项目、熟悉相应类别项目评审标准的同行专家。

四、论证内容

论证会采取“申报人汇报+专家点评+互动交流”的形式。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论证:选题的前沿性与适切性、研究问题的聚焦程度、研究框架的逻辑自洽性、研究方法的可行性、创新点的凝练及前期研究基础等。各学院须形成书面论证意见并填报选题论证表(附件1和附件2),反馈申报人修改完善选题及申报书。

五、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11月10日前报送论证安排汇总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版),11月30日前报送选题论证表(纸质版)。理工科学院报送至科技处自然科学管理科,社科学院报送至社会科学管理科。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论证工作取得实效。

自然科学联系人:陈静  2871174

社会科学联系人:杨爽  2871435  

附件:

1.论证汇总表.xlsx

2.选题论证表(自然).docx

3.选题论证表(社科).docx

科技处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