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9]35)要求,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建立规范的内部工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我校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按要求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实事求是地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评分,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全面反映预算执行情况、政策和 项目实施效果,以及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逐条分析,提出解决方案。
请各项目负责人2019年4月19日前,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绩效自评报告》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科技处。
附件: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