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徽工程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倩发布时间:2024-04-0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分工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励我校广大科研工作者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努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同时,为进一步凝练特色、总结成果,做好国家和省部级高层级科研成果奖的申报遴选储备工作。经研究,科技处、校工会将共同组织开展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团队的申报工作,遴选一批校级科研成果奖,培育遴选一批储备项目,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和省部级奖项,并以立项形式开展高层级科研成果奖的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学校教职工

二、进度安排

(一)宣传动员(3月)

各学院、各分工会宣传动员,部署参评工作,积极组织教师选题,整理相应科研成果及其转化材料。

(三)项目申报阶段(4月)

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将优秀科研成果奖项目申报书、参赛项目汇总表(纸质1份及电子稿)报科技处成果转化科。

(四)初赛及决赛(5-6月)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优秀科研成果项目进行初评及终评,对入选项目进行奖励支持。

三、参赛项目奖项类别

参赛项目奖项目前暂分为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两类,后期将进一步拓展奖项类别。

1.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应不少于1篇。

2.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21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创新成果须在安徽落地转化。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三年以上的行政审批文件。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成果应在科学研究、研发攻关、成果转化中取得的较大阶段性成果。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成果评价导向,全面准确考查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

项目要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突出科技产业一体化,要聚焦新质生产力,与我省首位产业、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企业、影响力较大的科技领军企业,以及高精尖特企业合作,特别是已开展高质量重大科技攻关活动、高效益转化应用产生的科技成果。

1.列入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申报,并提交验收报告。

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凡未共同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的、无共同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供项目整体应用前的有效合作证明材料,如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许可等)登记证明、资金到账凭证等客观佐证材料。

2.参赛项目主持人须为我校教师,项目中所有人员只能作为一个作品的完成人。

3.项目技术内容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奖励。

4.项目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5.每个省级科研平台(教育厅及以上科研平台)原则上需最少申报1项,作为科研平台年度考核的依据。

五、拟培育团队设置

大赛按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两组分开评审。经专家评审遴选出10-15项优秀成果,给予成果团队重点支持和培育。学校将持续做好优秀成果的跟踪服务,对获得省部级高层次奖项的团队,可在下年度提名为突出贡献团队。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书.docx

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科技处、校工会

2024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