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芜湖市2024年度计划内自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静发布时间:2024-12-13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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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计划内自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支持方向和方式

1.项目聚焦芜湖市十大新兴产业及民生领域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研究课题。

2.项目所需研发经费全额自筹。项目实施成效作为往后年度科技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实施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算。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

3.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

4.同一个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个项目。同一年度未申报省、市级其他类别科研项目(不含软科学项目)。

5.项目主持人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6.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7.申报项目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8.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三、申报流程

1.学院申报。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由学院组织申报、审核及推荐。并于12月19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推荐函(签字盖章版)及推荐清单(纸质版及电子版,需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名)(见附件)。

2.单位推荐。学校依据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以及本单位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审核、评审,并择优推荐至科技局该项目为限额推荐,推荐项目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然科学管理科,电话:2871241 

附件:1.2024年芜湖市计划内自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2.芜湖市计划内自筹资金项目推荐函.doc

2024年12月13